日公告的汕头龙湖区检察院大楼供水管道及设备改造项目的评定作业已圆满结束,现将成交人名单公告如下:
榜首成交候选单位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凤翔大街莱南路南侧与凤新一路西侧交界处益璟园8幢15号铺面1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贰仟柒佰壹拾壹元零叁分(¥372,711.03元)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肆佰贰拾陆元陆角陆分(¥374,426.66元)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肆佰肆拾柒元陆角伍分(¥375,447.65元)
成交单位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凤翔大街莱南路南侧与凤新一路西侧交界处益璟园8幢15号铺面1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贰仟柒佰壹拾壹元零叁分(¥372,711.03元)
请成交单位必须于在成交通知书宣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合同。
投标署理组织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作业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贰言的,能够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
个作业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穗科建造办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或收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