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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开征求《废塑料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意见!

时间:2024-07-04 22:08 文章: 20L塑料桶
详细介绍

  近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开征求杭州市废塑料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4日至3月4日。

  1.到 2024 年底,全市废塑料加工公司厂区厂房全面实现标准化建设,粉尘、恶臭、VOCs、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3.高质量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推动有条件企业在分拣、破碎、清洗、干燥等工序开展机械化、 自动化工作。积极打造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标杆。

  4.强化废气收集治理。加强物料储存、运输、工艺生产、 厂区地面等环节粉尘无组织排放管控,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5.加强废水集中处置。督促全市废塑料加工公司完善雨 污分流设施,支持企业建设规范化雨水池,对车间、厂区 设置污水收集设施。

  6.完善固态废料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名录和贮存标准,全面实施工业固态废料分类贮存。

  7.开发在线云平台,健全废塑料加工行业“原辅料回收 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监管,禁止非法回收、加工等行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 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 号)、浙 江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 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 的通知》(浙环发〔2023〕39 号)要求,为深入推动环境污 染防治,系统治理全市废塑料加工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推 动废塑料加工行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制定本方案。

  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 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全市废塑料加工行 业废气治理不到位、废水收集处置回用不充分、固废管理 不规范问题,强化污染整治工作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 有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到 2024 年底,全市废塑料加工公司厂区厂房全面实现 标准化建设,粉尘、恶臭、VOCs、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固废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危废密闭规范储存,主要污染 物实现近零排放,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打造废塑料加工行业环保“领跑”企 业3家以上,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高质量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推动有条件企业在分拣、破碎、清洗、干燥等工序开展机械化、自动化工作。 积极打造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标杆。 不断提 升设备性能和工艺合理地布局,深化行业内企业软硬件改造 提升。 [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下同,不再列 出)]

  稳妥推进企业集约发展。鼓励规模企业集约合作,提 高生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化、 二次集聚,推行清洁生产、 配套高效污染防治设施中心,打造废塑料加工规模规范企 业。 (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强化废气收集治理。加强物料储存、运输、工艺生产、 厂区地面等环节粉尘无组织排放管控,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规范废塑料原料储存车间建设,做到防渗、防雨、防风。 生产线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分拣、破碎、挤出、注塑、冷 却造粒等产生粉尘、恶臭、VOCs 的工序采用密闭方式对废 气收集,无法密闭的要完善局部收集方式。 推荐采用布袋 除尘、静电除尘等高效除尘设施,恶臭推荐采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等工艺,VOCs 气体推荐活性炭吸附、燃烧等工艺设备。 厂区地面及周边道路每日冲洗,确保地面洁净、 无明显积泥浮尘。 (市生态环境局)

  加强废水集中处置。督促全市废塑料加工公司完善雨 污分流设施,支持企业建设规范化雨水池,对车间、厂区设置污水收集设施。 所有企业清洗、冷却等工序废水全部 收集后经明管汇入污水处理站,设置隔栅过滤去除固体物质; 废水输送管道做好密闭工作,禁止敞开。 对含油废水 做好油水分离,经过沉淀、生物处置后中水回用,支持企业建设规范化雨水池收集雨水,用于清洗工序。 (市生态环 境局)

  完善固态废料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普通工业固 体废物名录和贮存标准,全面推行工业固态废料分类贮存。 污泥、包装箱等一般工业固态废料设置贮存场所定点堆放, 做好标识标牌,禁止露天存放或是到处乱丢; 废油液、废 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用包装桶(袋)密闭堆放,危废储存间 按GB18597 和HJ1276-2022 有关要求设置防渗层、截流沟和 收集池,设置标识标牌。 (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地布局生产区域,将分拣、破 碎等高噪音生产设备相对集中放置,并远离噪声敏感区。 生产车间采用隔声墙或隔声屏,生产设备采用阻尼材料或 其它减振材料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鼓励安装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对企业噪声实时监控。 (市生- 3 - 态环境局)

  支持有条件企业建设能耗监测系统。鼓励企业自愿实 施清洁生产,采用科学的优选方式筛选原料,提高单一废 塑料原料使用比例,制定并实施减少生产原料损耗措施。 通过收集雨水、中水回用、生态补水等措施提高水资源化 利用水平。 鼓励企业采用屋顶光伏发电、购买绿证等强化 绿色能源利用,推动企业污染减排与节能降耗协同增效。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环保各项要求,从根本上解决环保明显问题。 鼓励企业设置环保部 门,并配备具有专业水平的环保人员; 定期对人员进行环 保培训,将环保要求落实到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 建立并完善各项环保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厂区扬尘管理制度、废气治理设备运维制度、污水处理站运维制度、危废管理制 度等; 进一步规范各项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废气处理 设备运维记录、生产设备、处理设备开停启记录、污水处理站运维检修记录等。鼓励企业建立环保管家及专家团队, 探索第三方管理机制;鼓励企业建立信息化平台,对生产车间、污染物收集处理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将重点企业纳入全市环保e企管,并强化红黄绿三色码动态管理、分级管控。聚焦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整治、节能降耗、环境 管理和环境风险等方面对企业整治工作开展绩效评估,争创环保“领跑”企业。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相关区、县(市)对辖区内废塑料加工公司进行摸排调查,摸清企业在工艺设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境 管理和环境风险五个方面的现状基础,评估打分,明确企 业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结合省、市要求,开展辖区 内涉及企业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落实有关人员、资金等保障。

  相关区、县(市)逐条对照企业清单、问题清单和措 施清单,明确实施方案,督促废塑料加工公司制定“一厂 一策”整治方案并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市有关部门开展联 合督导帮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肃处置违法占地、违法排污等行为。

  相关区、县(市)对照方案整治验收要求,组织本地 区整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报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 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市级整治验收工 作,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稳 步推进废塑料加工行业规范和绿色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杭州市重点行业污染 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废塑料加工行业整治工作组, 相关区、县(市)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负责辖区具体工作。相关区、县(市)按照总体部署,深 入推动废塑料加工行业综合治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 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推进 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强化监督问责。

  相关区、县(市)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 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作用。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 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措施性控制要求、违法占地的 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 段,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严肃查处弄 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并 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按照废塑料加工行业工作方案及验收标准,以企业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清单切实落 实为目标,分阶段明确各项措施落实时间,借助“督察在 线”调度平台,定期对工作内容和整治情况做调度,对未按时完成的单位做通报。相关区、县(市)负责本辖 区企业整治调度。

  各级环境主管部门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整治企业名单、问题清单、整治措施清单和综合整治考核 结果等,引导和鼓励公众热情参加废塑料加工公司环境监 督,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违反法律占地、违法排污的 曝光力度,营造“全民参与、人人环保”的良好氛围。

  开发在线云平台,健全废塑料加工行业“原辅料回收 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监管,禁止非法回收、加工等行为;借助“督察在线”平台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做评估,绘 制评估画像,动态更新整治成效,形成整治过程监督管理 “一张图”。

  建立“坐诊+巡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行业整治 培训会,并通过持续开展环保专家进基层活动、开通专家 网络咨询热线、环保管家全流程跟踪指导帮扶等方式,建 立机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技术服务模式,强化过程指 导,及时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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