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通讯员 张宵琼 孙雪云 记者 陆文杰)现代快报记者从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保障长江、太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常州市开展了水环境质量保障暨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全市自查共出动检查人员 7071 人次,检查企业 2950 家,对 173 家企业立案查处。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中集中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提高了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日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行动执法中的一批典型案例。
2020 年 8 月 3 日,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对江苏五信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冷却水池内冷却水通过冷却池侧面的 1 根软管流入厂房外北侧 1 根白色塑料管道,后经该白色塑料管道流入厂区雨水管道进入外部环境。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产污设备实施查封 30 日,对该单位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处以罚款 10 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2020 年 6 月 16 日,在水环境质量保障暨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行动中,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对江苏维美轻工机械有限公司雨水排放口排放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结果为:该单位公司门口南侧排水口水样中总铬浓度为 1.24mg/L,超过 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中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超标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行为,责令其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款 20 万元。
2020 年 6 月 23 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市武进新锋电力线路器材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甩桶清洗工段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有废水产生,未配套建设废污水处理设施,车间西侧甩桶底部放置有一只装有少量液体的蓝色方形塑料盒,经调查为清洗废水,倒入厕所内水池及蹲便器内后通过管道排至化粪池。经监测,上述蓝色方形塑料盒内积存水中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化学需氧量 4400mg/L、总磷 36.9mg/L、石油类 5340mg/L,均超出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行为,责令其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款 15 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2020 年 7 月 6 日,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对常州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厂门南侧雨水排放口阀门开启,有水从厂区内雨水管网流向厂区外雨水管网,水面有油花,经监测:该单位雨水排放口外排水中石油类浓度为 13.1 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一级排放限值。
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超标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行为,责令其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 10 万元。
2020 年 6 月 13 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太湖安全度夏交叉检查,对常州中南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对污水接管口及雨水排放口排放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根据结果得出,该单位雨水排放口排放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 184 mg/L、总磷排放浓度为 2.22 mg/L;接管口排放的废水中总磷排放浓度为 13.6mg/L,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超标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行为,处罚款 12 万元,限制生产 1 个月。
2020 年 6 月 19 日,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在水环境质量保障暨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该单位排水口有水排向前进河,经采样检测,外排水的 PH 值为 9.68,不符合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一级标准;悬浮物浓度为 83mg/L,超过该标准限值。
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超标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行为,责令其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 15 万元。
2020 年 7 月 8 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艾士红从事废塑料包装桶回收处置项目的生产,在清洗工段有废水产生,未配套建设废污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直接排放至作业场地,部分在无防渗漏措施的作业场地渗透排放,部分经北侧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排入北侧河塘。经监测,作业场地北侧沟渠积存水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浓度为 425mg/L,甲苯浓度为 19.1mg/L;清洗场地地面积存废水中污染物甲苯浓度为 3.48mg/L,北侧沟渠积存水及作业场地积存水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甲苯的浓度均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依法对现场的废塑料包装桶实施扣押 60 天,责令该单位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罚款 50 万元,拟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