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基地(以下简称“竞价组织人”)现对飞机除冰液包装桶进行公开竞价处置。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做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上述价格包括乙方在运输和处置等工作所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人工等费用,竞价组织人不再另行支付别的费用。
4、竞价人自行承担报名材料及邮寄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局限于文件准备和递交等产生的费用),不管竞价结果如何,竞价组织人不承担与竞价有关的所有费用。
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新疆基地。
1.5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须持有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者)备案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废弃陈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进项,或除冰液包装桶或除冰液生产厂商(提供相关证明)。
2.3与竞价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一个时间里,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竞价人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一个时间里发现竞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竞价人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竞价人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及回收方式下任何项目的活动。
3.1报名: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和,邮件内容为报名竞价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如:XXXX有限公司参与飞机除冰液包装桶处置服务项目,无需在邮件中附加与报名相关的资质材料)。竞价组织人未收到报名邮件视为无效报名。报名邮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8时30分。
在规定时间成功报名的竞价人,会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竞价组织人通过邮件发送的公开竞价处置文件。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8时30分,竞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送至现场或邮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4.2截止日期以竞价组织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日期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竞价组织者将予以拒收。